公司主营:天然气锅炉、燃气锅炉、甲醇锅炉、环保锅炉、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热风炉等 详情请致电:15936088889
导读: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燃气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燃气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无锡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通知,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已于2015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先后五次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3121.2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2%,成交金额为3,212.32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环保自1月312日至9月15日,先后五次以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汇盈 4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购买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股票,见下表: 本次增持前,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2,491,72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94%;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5,504,52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12%。 二、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2015年11月6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1),在计划规定时间内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燃气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 声明:燃气锅炉信息网图片及新闻版权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必究!
站内信息搜索